目錄/各期文章

內科學誌 -第34卷第5期

社論 
使用生成式AI(如ChatGPT)產生之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倫理原則之使用規範及共識  全文閱讀
319~319 
中文 
生成式AI 
內科醫學會醫學倫理委員會  
內科醫學會醫學倫理委員會1  
1. 生成式AI(如ChatGPT)可作為協助研究的工具、幫助研究者審閱或是給予研究回饋,然研究者產出的著作應具備原創性。
2. 生成式AI的發展是趨勢,無法避免使用,但請避免濫用。生成式AI產生之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之使用規範如下:

(1) 生成式AI可以幫忙支持臨床醫學資料蒐集,協助學習及研究。
(2) 使用者應為決策者,不可交由生成式AI。
(3) 使用者對於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須具備判斷力。
(4) 使用者對於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須分辨真實性。
(5) 使用者對於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勿全面使用。
(6) 使用生成式AI須具備學術倫理觀點。
(7) 指導者對於使用生成式AI產出的內容需盡到指導、說明並指出問題的責任。
(8) 指導者在指導臨床推理之訓練更加重要,須培養學生做正確的決策。

3. 使用生成式AI產生之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倫理原則之共識條列如下:
(1) 生成式AI可做為研究工具,協助書寫研究紀錄簿、整理並分析資料、將數據圖表化、整理參考文獻及其排序。
(2) 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研究的過程中如有使用生成式AI,應記載於Methodology,如由生成式AI產生之數據表格及圖表也應註明於Results。
(3) 研究者應自行書寫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之Discussion 及Results,不可透過生成式AI產出。
(4) 產出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如有生成式AI 協助,可於Methodology中敘述或是放入Acknowledgement(作者申明),但不應列名作者(First author/co-authors)。
(5) 使用生成式AI協助產出科學性著作(含論文)而未申明使用生成式AI應視為抄襲,作者捏造任何(不實)數據或資訊交由生成式AI處理也視為偽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