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民健保爭議案例審議說明
案例三五二
發佈時間:113/10/01
【案例三五二】 免疫調節劑案例
摘要 |
照射劑量過高而致全身皮膚發癢,照光治療宜從低劑量開始,並俟治療結果無效或無法忍受,再申請使用系爭HUMIRA 藥物。 |
||
費用年月 | --- | 類 別 | 事前審查 |
性 別 | 男性 | 年 齡 | 56歲 |
診 斷 |
其他乾癬。 |
科 別 | 皮膚科 |
爭議標的
(醫令代碼) |
爭議申請量
|
|
|
||
|
|
撤銷 另 核 |
|||
HUMIRA 40MG SOLUTION FOR I(K000776283) |
15 | 15 |
一、相關規定
二、健保署審核意見
三、病歷記載、病情部分 四、綜上,無法顯示本案申請當時需以健保給付系爭項目之正當理由,原核定並無不合,應予維持。 五、另,申請系爭藥物時宜檢附胸部X光、anti-HBc(+)及anti- HBs Ab(-) 之評估報告,以維病患權益,併予敘明。 |